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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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省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市联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阳大鸿实业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阳大鸿实业公司于2011年7月18日签订的三份《抵偿协议》有效; 二、被告贵阳大鸿实业公司在符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位于贵阳市南明区(产权证号:筑房房权证南明字第**土房权证南明字第**,2012)第25960号)、贵阳市南明区(产权证号:筑房权房权证南明字第**地房权证南明字第**,012)第25959号)以及贵阳市南明区(产权证号:筑房权证房权证南明字第**屋房权证南明字第**)原告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驳回原告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