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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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清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清涧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在190825.05元范围内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