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万兴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东营大昌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东营胜利支行16×××3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850.69元;

二、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东营西城支行16×××4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52.29元;

三、划拨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东营西城支行16×××14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76.68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7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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