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市安嘉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围墙修复损失12625.1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1元,减半收取216元,由原告***自行负担108元,被告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8元。西围墙损坏原因及修复方案的鉴定费21000元及西围墙修复造价鉴定费5600元,合计26600元,由原告***自行负担13300元,被告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3300元;挡土墙测绘鉴定费478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上述合计由被告苏州津鑫共创置业有限公司承担13408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