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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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 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二岔铁矿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6执恢18号 陆钧、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二岔铁矿: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陆钧与被执行人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二岔铁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吉民二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14年8月至2015年9月期间分六次共强制执行7300000元,已交付申请执行人陆钧。剩余欠款经吉林市信翔会计师事务所计算后本院确认,被执行人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二岔铁矿应偿还申请执行人陆钧4405980.4元。 本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享有的探矿权及采矿权(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的附属设施、供电线路、井巷工程),拍卖所得46108010元。现已将执行款4405980.4元、评估费80000元、诉讼费100000元共计4585980.4元给付申请执行人陆钧。 拍卖所得款扣除应给付的4585980.4元、执行费79105.98元、审计费38200元后剩余41404723.62元返还被执行人白山市富强五金建材有限公司,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