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泰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06民初10047号 原告: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儒文。 被告:杭州泰东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晓罡。 原告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泰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0日立案。2019年12月24日,原告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杭州儒信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金孟贵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周雯琪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