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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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平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起诉。 案件受理费292元,诉讼保全费217元,合计509元退回给原告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