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长沙智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娄底市娄星区××路××街××幢××号房屋(权证号码:0×**)的查封、冻结手续;

二、将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位于娄底市娄星区××路××街××幢××号房屋(权证号码:0×**)转移登记至买受人谭志强(公民身份证号:4325011978********)名下;

三、买受人谭志强(公民身份证号:4325011978********)可持本裁定书到相关财产管理机构办理上述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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