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院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为购买都匀市尚城财富中心7单元2层26号房,与被告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5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二、被告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到都匀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备案登记;

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50元,财产保全费3677元,由被告贵州黔南蓝海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