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夏州源恒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和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和政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甘2925民初1077号

原告:临夏州源恒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784045564L

法定代表人:张某,****年*月*日生,个体户,住***。身份证号:×××

被告***,,住***。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被告武某向原告购买装修材料,共计欠款39000元,承诺三个月后全部还清。到期后被告推诿至今未还。原告遂诉至本院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材料款39000元及利息3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被告武某欠原告临夏州源恒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装修材料款共计39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19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850元,减半收取425元,由原告临夏州源恒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孟肖君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张永忠

书记员马 钰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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