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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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绿家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被告重庆绿家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7日签订的《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二、被告重庆绿家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支付2019年、2020年的土地租金316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0元,由重庆绿家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