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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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终4854号民事判决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8)浙0110民初21856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违约金26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2880元,减半收取16440元,由***、***负担1311元,***、***负担1512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2880元,由***、***负担2622元,***、***负担3025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