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吉姆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116执恢597号 南京吉姆服饰有限公司与翟金玉: 申请执行人南京吉姆服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翟金玉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六合法院做出的(2010)六商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南京六合法院(2010)六商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