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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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通化市盛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柳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4执恢69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通化市盛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负责人:刘永华,总经理。 ***与通化市盛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2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我院将执行案款230000元执行到位,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吉0524民初60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