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苏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港龙吴中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对被告南通苏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426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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