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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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固镇县原野物流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固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市楚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蚌埠市宏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固镇县原野物流仓储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登记在其名下的坐落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工业园区内不动产三处(房房地产权证号为:固股份字第**、连城镇字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固集用(2006)第2320800555号);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及其他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该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