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海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将原土地证号为京海国用(2005转)字第×××号22067.43平方米土地内原属其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庄乡永泰庄加工厂区内的所有房屋和土地搬迁腾空并交予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于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腾退上述房屋和土地当日支付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剩余腾退补偿款14650908元; 三、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腾退违约金(以补偿款14650908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腾退上述房屋和土地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9705元(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鼎臣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