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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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登记在被申请人济南大南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济南市东方新天地花园1号楼1-X(房产证号:济南X)房屋一处;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该房屋不得转移、转让、隐匿、抵押、担保等。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