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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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新金菱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金麟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淮安市骏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聚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2020)苏0831民初54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南京聚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南京聚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予以退还;南京聚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