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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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市利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桦甸市龙升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211执恢243号 吉林市利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桦甸市龙升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余旭升、聂佳慧: 吉林市利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桦甸市龙升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余旭升、聂佳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将被执行人聂佳慧名下房产依法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现已成交。本院已将执行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利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利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丰民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