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路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5)深龙法民二重字第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深圳路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6127元,减半收取33063.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8063.5元,由深圳路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6127元,减半收取33063.5元,由深圳路明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03-28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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