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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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的银行账户(账号:6222022010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账号:6226190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东莞虎门支行)中存款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