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价值5500000元的财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账号里的存款5500000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20-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