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荣县中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德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县支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
荣县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第三人***对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荣县旭阳镇桂林街45-2号(建筑面积24.18平方米)商业服务房屋的占有;

二、解除第三人***对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荣县长山镇团结街242-6号(建筑面积180.31平方米)、荣县长山镇团结街242-7号(建筑面积486.22平方米)、荣县长山镇团结街242-8号(建筑面积362.40平方米)工业房屋的占有;

三、解除第三人***对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荣县旭阳镇望江路100-88号(建筑面积620.16平方米)、荣县旭阳镇望江路100-84-1号(建筑面积79平方米)、荣县旭阳镇望江路100-90号(建筑面积473.01平方米)、荣县旭阳镇望江路100-86号(建筑面积227.04平方米)、荣县旭阳镇望江路100-84号(建筑面积871平方米)工业房屋的占有;

四、解除第三人***对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荣县双石镇胜利街222-26-1号、222-26-2号、222-26-3号(建筑面积1172.27平方米)工业房屋的占有;

五、解除第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对自贡市荣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荣县乐德镇东南街129号(建筑面积676.53平方米)、荣县乐德镇东南街131号(建筑面积2004.10平方米)工业房屋的占有;

六、第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分公司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迁出以上房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26
发布日期 2020-0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