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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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州德倡服装整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502执25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州德倡服装整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韦燕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韦燕已履行全部付款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