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6民初14181号 原告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钢。 委托代理人李晓莲,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职工。 委托代理人李晓庆,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培林。 原告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德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16日立案。原告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吴楚楚 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 书记员郭雅伦 |
| 裁判日期 | 2019-06-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