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内江大德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铁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内江大德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8,046,186.59元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或不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