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荣县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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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四川省荣县医药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四川省荣县医药有限公司在其应出资700万元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的债权26838.1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执行费303元承担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2019-05-15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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