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连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承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8800000.00元,均未受偿; 三、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在终结本次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