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承德连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承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二、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8800000.00元,均未受偿;

三、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在终结本次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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