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驿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驿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01,320.35元。

案件申请费3,02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19-12-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