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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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萍乡市佳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划拨、提取、扣留被执行人***、江西国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萍乡市佳禾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在银行或其他单位的存款或收益6347369.66元(利息算至2019年3月29日止,2019年3月30日后至还清日止的利息以本金120万元按照月息两分计算)。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4-12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