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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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宝基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孙庆国质保金225680元; 驳回原告孙庆国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86元,减半收取234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