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账号为×××的资金账户,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上海、深圳、北京指定交易,限制资金6700000元转出(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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