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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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惠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0)豫1303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及迟延履行责任部分; 二、撤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2020)豫1303民初53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13元(已减半),由***负担388元,南阳市惠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5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