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庆市五洲环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602执1897号

大庆市五洲环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市水协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大庆市五洲环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长沙市水协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602民初27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货款41100元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827.50元、公告费560元、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沙市水协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共给付申请执行人大庆市五洲环宇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4500元(包括货款本金41100元、违约金2012.5元、诉讼案件受理费827.5元、公告费560元),被执行人另付执行费567.5元。此案至此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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