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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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滨州市天诺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担保人杜叶平名下鲁(2020)淄博周村区不动产权第0000574号不动产; 二、冻结被申请人滨州市天诺建材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400000.00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52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