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顶山市高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高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沁园中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150米路南的高煜·阳光水岸一楼底商房产(现该房产正在经营茶艺馆“怡心苑”)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向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1-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