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柳州市螺蛳粉协会 河南豫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知民初173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柳州市螺蛳粉协会撤回起诉; 三、准许河南豫道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柳州市螺蛳粉协会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柳州市螺蛳粉协会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