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迁西县吉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迁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迁西县吉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花园里小区二期4号楼1单元01-1102、01-1002、01-801、01-701、01-601、01-602、01-301、01-402号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予以查封。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15日止,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相关手续。 如需变卖房产需经本院同意,并将房产款转入迁西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迁西县人民法院,账号:×××,开户行:建行唐山迁西支行。)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08-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