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第三人河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号(账号:41×××61)中的192923.3元的属于原告***所有,停止对该款的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4158元,由第三人河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