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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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中华泰保障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晋中华晟房地产有限公司 山西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7执144号 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执行的(2020)晋07执144号申请执行人冀建国与被执行人晋中华泰保障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晋中华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山西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各项经济损失、案件仲裁费及延迟履行利息共计44300元,本案执行费57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2020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案款44300元、执行费570元,据此本院(2020)晋07执144号执行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