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成果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深圳成果城镇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63万元予以网络查控冻结。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

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撤诉或债务已经清偿的可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冻结期满冻结的效力消灭。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3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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