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2019)新2201民初40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776.74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0-01-17
发布日期 2020-0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