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陕西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签订的《XX城XX花园XX区商铺意向协议》合法有效,予以解除。

二、被告陕西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已交纳的保证金116000元。

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0元,减半收取1310元,由被告陕西某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9-25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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