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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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固始超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396元,减半收取569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诉讼费,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6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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