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叶登明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9执18、19号执行案件中执行款6.2万元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