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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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金融机构存款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查封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