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川支行
泰州市华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涤除案外人王凤林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泰州市明珠花园江洲路营业房88-13号房地产的占有(不动产权证号:泰房房权证高新字第**,地使用权证号:泰州国用(2004)第0381-13号)。

二、不负任何权利负担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泰州市明珠花园江洲路营业房88-13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泰房权房权证高新字第**,使用权证号:泰州国用(2004)第0381-13号)。

若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裁判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