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众泰商贸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5)淄民一终字第909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5)临民字第8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三、变更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5)临民字第二项为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5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2013年9月27日起至2013年10月1日止及以9650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2013年10月2日起至2015年3月4日止),与(2015)临民字第8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同时付清。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048.00元,由原告***负担2433.00元,被告***负担15615.00元,诉讼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负担674.00.元,被告***负担4326.00元;二审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450.00元,由申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