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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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306执132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昌乐县。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 被执行人:淄博水研美容养生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6MA3Q32TE7U。 法定代表人:***。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淄博水研美容养生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对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306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终结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306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褚云霞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毕玉莹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